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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发布日期: 日期:2020/11/25

国卫办医发〔2019〕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在总结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就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在全国启动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逐步将辖区内二级公立医院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到2022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二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引导二级公立医院落实功能定位,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地见效,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推进考核工作。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与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是加强公立医院管理的一体化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统一标准、关键指标、体系架构和实现路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应当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重点工作,对不同类别二级公立医院设置不同指标和权重,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二)科学制定指标体系。为保障绩效考核的可比性和针对性,在延续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根据二级公立医院实际,按照“采集为主、填报为辅”的原则,形成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具体包括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4个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见附件)供各地使用,同时确定部分指标作为国家监测指标。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补充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情况、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情况等绩效考核指标。
  (三)不断完善支撑体系。二级公立医院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规定填写病案首页,使用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的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集(二级中医院使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的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名词术语集),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质控工作,保证病案首页的质量,确保绩效考核数据客观真实。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已经印发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文件要求,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强化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有效支撑绩效考核工作。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以省级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为支撑,建立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系统或功能模块,形成省级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信息系统,以数据信息考核为主,必要现场复核为辅,利用“互联网+考核”的方式采集客观考核数据,开展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拓展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功能,支持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健全绩效考核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形成数据质量追踪机制,发挥大数据优势,强化考核数据分析,持续提高绩效考核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三、考核程序
  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年度实施,考核数据时间节点为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
  (一)医院自查自评。纳入考核的各二级公立医院对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在2020年8月底前,完成对上一年度医院绩效情况的分析评估,将上一年度病案首页信息、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绩效考核指标所需数据等上传至国家和省级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形成绩效考核大数据。根据绩效考核指标和自评结果,医院调整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实现外部绩效考核引导内部绩效考核,推动医院科学管理。2021年起,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二)省级年度考核。各省份根据实际,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辖区内纳入考核范围的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以适当方式将考核结果反馈医院,并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起,每年6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三)国家监测分析。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2019年度国家监测指标分析工作。2021年起,每年5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国家监测指标分析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绩效考核作为深化医改和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纳入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协调推进机制中统筹实施,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确保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2020年6月底前,各省份要制定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二)明确职责分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统一组织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自行或指定机构代表公立医院举办方和出资人,并会同地市级和县级有关部门实施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要落实病案首页、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集(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名词术语集)的“四统一”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建立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机制。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另行制定。
  (三)形成工作合力。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协调各相关部门,探索建立绩效考核信息和结果共享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合理使用绩效考核结果,充分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二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整体提升。要将绩效考核作为推动深化医改政策落地、将改革政策传导至医院和医务人员的重要抓手,通过深化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问题。
  (四)做好总结宣传。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加强对各地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挖掘典型,结合各地实际不断完善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适时启动区域医疗服务体系评价工作,探索建立公立医院实时监测体系。各地要坚持科学考核,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增加基层负担。要加强宣传引导,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医院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附件

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性质

指标说明

一、

医疗质量

(一)

功能定位

1.出院患者手术占比▲

定量

计算方法:出院患者手术人数/同期出院患者人数×100%。

指标来源:病案首页。

2.出院患者微创手术占比▲

定量

计算方法:出院患者微创手术人数/同期出院患者手术人数×100%。

指标来源:病案首页。

3.出院患者三级手术占比▲

定量

计算方法:出院患者三级手术人数/同期出院患者手术人数×100%。

指标来源:病案首页。

(二)

质量安全

4.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率▲

定量

计算方法: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人数/同期出院患者手术人数×100%。

指标来源:病案首页。

5.低风险组病例死亡率▲

定量

计算方法:低风险组死亡例数/低风险组病例数×100%。

指标来源:病案首页。

(三)

合理用药

6.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

定量

计算方法: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消耗量(累计DDD数)/同期收治患者人天数×100。收治患者人天数=出院患者人数×出院患者平均住院天数。

指标来源:医院填报。

7.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比

定量

计算方法:医院采购基本药物金额数/医院同期采购药物金额总数×100%。

指标来源: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8.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金额占比

定量

计算方法:中标药品采购金额数/同期采购同种药品金额总数×100%。

指标来源:医院填报。

9.重点监控药品收入占比

定量

计算方法:重点监控药品收入/同期药品总收入×100%。

指标来源:医院填报。

10.重点监控高值医用耗材收入占比

定量

计算方法:重点监控高值医用耗材收入/同期耗材总收入×100%

指标来源:医院填报。

(四)

医疗服务

11.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

定量

计算方法: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标准评估。

指标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12.省级室间质量评价临床检验项目参加率与合格率

定量

计算方法:医院临床检验项目中参加和通过省级(本省份)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情况。

指标来源:省级卫生健康委。

13.平均住院日▲

定量

计算方法:出院患者占用总床日数/同期出院患者人数。

指标来源:病案首页。

二、

运营效率

(五)

收支结构

14.医疗盈余率▲

定量

计算方法:医疗盈余/同期医疗活动收入×100%。

指标来源:财务年报表。

15.资产负债率▲

定量

计算方法:负债合计/同期资产合计×100%。

指标来源:财务年报表。

16.人员经费占比▲

定量

计算方法:人员经费/同期医疗活动费用×100%。

指标来源:财务年报表。

17.万元收入能耗占比▲

定量

计算方法:总能耗/同期总收入×10000。

指标来源:财务年报表。

18.医疗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比例

定量

计算方法:(1)门诊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比例:门诊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收入/门诊收入×100%。

(2)住院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比例:住院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收入/住院收入×100%。

指标来源:财务年报表。

19.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

定量

计算方法:医疗服务收入/同期医疗收入×100%。

指标来源:财务年报表。

(六)

费用控制

20.医疗收入增幅▲

定量

计算方法:(1)门诊收入增幅:(本年度门诊收入-上一年度门诊收入)/上一年度门诊收入×100%。

(2)住院收入增幅:(本年度住院收入-上一年度住院收入)/上一年度住院收入×100%。

指标来源:财务年报表。

21.次均费用增幅▲

定量

计算方法:(1)门诊次均费用增幅:(本年度门诊患者次均医药费用-上一年度门诊患者次均医药费用)/上一年度门诊患者次均医药费用×100%。门诊患者次均医药费用=门诊收入/门诊人次数。

(2)住院次均费用增幅:(本年度出院患者次均医药费用-上一年度出院患者次均医药费用)/上一年度出院患者次均医药费用×100%。出院患者次均医药费用=出院患者住院费用/出院人次数。由于整体出院患者平均医药费用受多种因素影响,为使数据尽量可比,通过疾病严重程度(CMI)调整。

指标来源:财务年报表。

22.次均药品费用增幅▲

定量

计算方法:(1)门诊次均药品费用增幅:(本年度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上一年度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上一年度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100%。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门诊药品收入/门诊人次数。

(2) 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本年度出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上一年度出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上一年度出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100%。出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出院患者药品费用/出院人次数。

指标来源:财务年报表。

三、

持续发展

(七)

人员结构

23.医护比▲

定量

计算方法:医院注册执业(助理)医师总数/全院同期注册护士总数。

指标来源:国家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

24.麻醉、儿科、重症、病理、中医医师占比▲

定量

计算方法:医院注册的麻醉、儿科、重症、病理、中医在岗医师数/全院同期医师总数×100%。

指标来源:国家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

(八)

学科建设

25.人才培养经费投入占比

定量

计算方法:人才培养经费投入/医院当年总经费×100%。

指标来源:医院填报。

26.专科能力▲

定量

计算方法:专科病种医疗服务相关指标评价。

指标来源:病案首页。

四、满意度评价

(九)

患者

满意度

27.患者满意度▲

定量

计算方法:门诊、住院患者满意度调查得分。
指标来源:国家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平台。

(十)

医务人员满意度

28.医务人员满意度▲

定量

计算方法:医务人员满意度调查得分。

指标来源:国家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平台。


注:1.标记“▲”的为国家监测指标。

2.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共28个指标,其中国家监测指标21个。

3.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绩效考核国家监测的微创手术目录、三级手术目录、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和重点监控高值医用耗材目录。

联系方式:

东方国际管理学院

人民健康联盟

电话:400-628-7968

邮箱:dfgj1998@163.com